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2年度博士后基金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2-02-16 作者:张月鑫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日前发布的《2022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为组织好我单位2022年度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细信息请查阅本通知附件。

一、资助类型

(一)面上资助

1.资助标准:一等 12万元,二等 8万元。

2.申请条件:

(1)进站18个月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得一次面上资助。

(2)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二)特别资助

特别资助分为特别资助(站前)、特别资助(站中)两种类型

1.资助标准:特别资助(站前)每人15 万元、特别资助(站中)每人18万元。

2.资助人数:特别资助(站前)400人、特别资助(站中)约800人。

3.申请条件:

特别资助(站前)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 2022 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2)拟进站人员须是获得博士学位 3 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22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3)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进站不超过4个月,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21年1月1日(含)以后;

(4)至当批次申报截止日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 年3月31日后出生)。

(5)申请项目须为表 1 中规定的研究方向,(详见2022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资助指南)且为非涉密项目。

特别资助(站中)申请条件

(1)进站已满4个月;(即须为2021年12月1日之前进站)

(2)按在站博士后人数的1/20限额推荐申请;

(3)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前)的人员不可申请。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1.资助标准:主要用于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版其在博士后研究期间所得的研究成果。专著编入《博士后文库》,均有独立书号。2022年资助约30部专著,资助标准为每部专著平均 8万元。

2.申请条件:

(1)在站2年以上或出站5年内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且为唯一作者,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优先。

(2)只限学术专著,不含译著、研究报告集、学术资料、工具书等。

(3)专著所属学科领域为自然科学,字数不少于 15 万字。

(4)在专著书稿完成后方可申请。

备注:以上各类资助,涉密项目均不允许申报。

二、申请材料及要求

请查阅2022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资助指南(附件1)。

三、申请及审核等时间节点

(1)第71批面上资助:网上申报起始日期2月1日,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3月31日;

(2)第72批面上资助:网上申报起始日期7月1日,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8月31日;

(3)第4批特别资助(站前):网上申报起始日期2月1日,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3月31日;

(4)第15批特别资助(站中):网上申报起始日期2月1日,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3月31日;

(5)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网上申报起始日期1月1日(网下提交),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5月31日。

人事处

2022年1月24日


附件: